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296页(200字)
指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为应付政治和经济危机,在组阁困难时而采取的一种内阁形式。事务内阁不是以政党为基础,而是以个人的才能、资历、地位和威望等条件为基础,由国家元首指定这些人员组成内阁。该种内阁的阁员,既包括无党派人士或专家等,也包括不以党派关系参加内阁的政党成员。资产阶级企图以此来保证内阁成员的办事能力突出、工作效率高超,共同应付其政局不稳或经济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