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396页(199字)
中国先秦道家的法律主张。语出《老子》。老子反对人为之法,认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严刑峻法无益于治理国家,所以老子主张回归自然,顺应“天道”。“天网”,即自然的法网,亦指“天道”。自然的法网虽然疏而不如人为之法密,但却无漏,为恶之人无法逃避“天道”的惩罚。这样,就无需人们再去制定礼法刑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思想反映了道家的消极避世的法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