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488页(325字)
中国刑法罪名。指猥亵不满14周岁儿童的行为。本罪主要特征是:(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公俗良俗。侵害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男童和女童。(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猥亵儿童的行为。本罪的成立,不要求行为人有暴力、胁迫行为,既可是强制手段实施,也可是非强制手段实施,只要针对儿童实施了自然性交之外的损害普通人在性方面的正常感情与心理,违反正常的性道德观念之一切兴奋或刺激性欲的行为,即只要有单纯的猥亵行为,就构成本罪。(3)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猥亵的目的。对本罪的处罚,中国《刑法》第237条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