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空间效力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03页(435字)
又称“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指刑法在什么地方有效力和对什么人有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包括刑法对地域的适用范围和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两部分。刑法对地域的适用也称刑法对地域的管辖效力,指一国刑法适用于哪些地方。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也称刑法对人的效力,指一国刑法适用于哪些人。世界各国的刑事立法对刑法的空间效力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指本国人或外国人在国外的犯罪行为侵害了本国利益或本国公民的利益,就适用本国刑法;普遍原则,也称世界原则,主张无论犯罪人是哪国人,无论犯罪地在哪国,也适用本国(逮捕地国)的刑法;折衷原则,也称结合原则,主张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目前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刑法采取这一原则;永久居所和营业地原则,由民事管辖权原则发展的新原则,使用这一原则的国家极少。中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采取折衷原则,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