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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模式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19页(411字)

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形式,又称“刑事诉讼结构形式”。刑事诉讼模式的分类有两种方法。一是以刑事诉讼的本质为标准。划分为奴隶制国家刑事诉讼,封建制国家刑事诉讼,资本主义国家刑事诉讼,社会主义国家刑事诉讼模式。一种以诉讼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为弹劾式(又称“控告式”),纠问式(又称“审问式”),混合式(又称“折衷式”)即兼有弹劾式和纠问式的特点。一般是奴隶制国家采弹劾式,封建制国家采纠问式,资本主义国家采混合式。现代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都属混合型诉讼模式,但又存在重要差异。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称为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又称“辩论式”);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称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又称“审问式”)。中国刑事诉讼模式比较接近于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混合型模式。近年来实行司法改革,在审判方式上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一些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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