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年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22页(881字)
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自然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从而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前提条件。刑事责任年龄在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中都有所规定。从现代世界各国刑事立法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来看,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1)两分制。即把刑事责任年龄分为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和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两个时期。(2)三分制。即把刑事责任年龄分为绝对无刑事责任、相对无刑事责任或减轻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三个时期。(3)四分制。即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绝对无刑事责任、相对无刑事责任、减轻刑事责任和完全负刑事责任四个时期。现代多数国家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大多采用三分制或四分制,采用两分制的国家很少。这是因为,三分制和四分制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比较符合自然人在幼年人、未成年人、成年人等不同阶段的生理、智力发育情况以及由此所决定的刑事责任能力程度的客观事实,也符合刑罚适用的目的。两分制由于忽视了从无责任能力的年龄到完全责任能力的年龄中间客观存在的过渡阶段,过于简单和绝对,因而不够科学。中国《刑法》在第17条中对责任年龄作了较为集中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一般认为,中国采取的是三分制:(1)未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未满14周岁的人,对刑法中的任何犯罪均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处于此年龄段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3)已满16周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所犯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