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行政立法效力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64页(306字)

是指不同的行政立法主体制定的行政法律规范,在适用中所表现出来的作用差别。也称为“行政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其含义,首先表现为规范的作用差别;其次它存在于法律适用的全过程;再次其效力不同的原因在于行政立法主体的地位不同。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行政法规、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上一篇:行政立法权限 下一篇:行政垄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