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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成立要件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80页(308字)

即指行政行为在什么情况或形式下就算已经完成。行政行为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1)主体合格。即指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2)行政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并有追求这一效果的意思表示。这是行政行为成立的主观要件。(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职责的行为,即有一定的外部行为方式所表现出来的客观行为。这是行政行为成立的客观要件。(4)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这是行政行为的功能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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