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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转继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87页(386字)

指在法定条件下,行政责任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原责任者的责任为另一个主体所继受。行政责任的转继是有条件的,须受法律限制。转继条件反映在主体范围上,不是所有的行政法主体都能成为行政责任的转移人继受人,而只限于行政主体和作为相对人的法人。在上述主体范围内,责任转继还需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行政责任已被确定,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2)出现了导致责任转继的法律事实。这种法律事实主要有:①行政主体被合并或撤销。行政主体引起责任后,未履行责任或责任尚未履行完毕,它被合并到另一行政主体,或者被撤销,其责任就自然转继给合并后的机关(被合并时),或者由撤销它的机关继受(被撤销时)。在后一种情况,如果撤销机关是非行政机关(如权力机关),责任就转继给被撤销主体的主管行政机关。②作为相对人的法人被合并或撤销,适用以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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