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712页(205字)
对同一种商品,在关税税则上规定有从价、从量两种计税标准,由海关选择其中一种计征的关税。既可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也可选择税额较低的一种。如从高征税,其从量税应为其税额的下限;如从低征税,其从量税应为其税额的上限。欧洲共同体对某些商品使用的选择税采取双限制,即从价税之外另规定高限、低限两个从量税,在高低限之间的适用从价税,之外的适用从量税,使税率保持在两限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