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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作品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728页(252字)

又称“派生作品”。“原作”的对称。指根据前已存在的作品所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包括翻译作品和改编作品。翻译作品是将原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作品。改编作品是对原作品改变表现形式或者用途而形成的作品。演绎作品的独创性在于它对前已存在的作品进行改编或者在于将其译成其他语言文字的创新。演绎作者与原作作者均享有各自作品的着作权。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对演绎作品的保护不得损害原作作者的权利,在使用演绎作品时,使用者须征得演绎作者和原作作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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