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信用证书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783页(291字)
由船舶登记国的有关当局签发的证明船舶在发生油污损害后有财政能力予以赔偿的文书。《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信用证书》是船舶能够为各国港口所接受入港的必要文书。其格式由《关于油污损害的民事责任的国际公约》的附件规定,内容包括船名和登记的港口;船舶所有人的姓名和主要营业地点;担保的形式;保险业主或其他提供担保人的姓名和主要营业地点,以及适当时开设保险或担保业的地点;证书的有效期。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完善并实施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制度;按照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由船东和货主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船舶油污保险、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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