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政府债券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876页(302字)

又称“公债券”。指政府为发行公债而发给认购人作为债权凭证的一种有价证券。政府债券具有信用度高、流通性强的特点。为政府债券的发行与交易时,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不须履行申报审核义务和信息公开义务,因而政府债券又可称之为“豁免证券”。政府债券可分类为:(1)按发行主体,可分为中央政府债券(又称国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2)按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政府债券、中期政府债券和长期政府债券;(3)按发行地在国内还是国外,可分为国内政府债券和国际政府债券;(4)按政府债券发行的具体目的,可分为一般政府债券(如一般的国库券、国债券)和特别政府债券(如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上一篇:政府间国际组织 下一篇:政合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