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892页(232字)
行政强制方式的一种,“间接强制”的对称。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法义务人的人身或财物直接实施强制使其履行义务的措施。直接强制包括限制义务人人身自由(如约束酗酒者,控制精神病、传染病患者),扣押、查封财产和违禁物品,强制义务人作一定行为或不作一定行为等。当间接强制(执行罚)达不到预期目的或者不能实施间接强制时,应当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义务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直接强制,以促使某种义务的履行。直接强制所需费用由国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