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964页(211字)
简称“IPC联盟”。由参加《专利国际分类协定》(IPC)的国家组成的一个保护知识产权的联盟,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中国在1985年4月1日实施专利法时采用了该协定所确定的国际专利分类法,1997年6月19日加入该联盟。到2001年11月为止,该联盟已有47个成员国。参加这个联盟的国家必须是《巴黎公约》联盟的成员国,并必须保证本国在专利管理上使用按照该协定建立的分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