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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条款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989页(336字)

指人寿保险合同约定的,在被保险人自杀时,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的条款。一般而言,自杀条款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经过2年,方为有效。被保险人自杀,解释上应当为被保险人有自杀意图的自杀或者故意自杀;被保险人因为非故意的原因、精神失常或者心智失常而导致的死亡,不属于被保险人自杀的范畴。依照中国《保险法》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仅仅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但是,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在中国订立人寿保险合同,可以约定自杀条款,自杀条款有条件地排除了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自杀作为除外责任的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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