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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说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2005页(397字)

中国经济法学初创时期盛行的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一种学术观点。该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的一个法律部门。由于强调的侧重点不同,又可细分为:(1)纵横统一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纵横统一的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即强调纵横关系的统一性;(2)纵横并列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而不强调两者关系的统一性;(3)纵横主从说,认为经济法主要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同时也调整某些横向经济关系,强调两者之间的主从性;(4)管理协作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实质上的纵向经济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实质上的横向经济关系)。以上各说虽有其不同的侧重点,但都包含了纵向和横向两种经济关系,把本应由民商法调整的横向经济关系纳入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因此,被学界称为“大经济法”理论。由于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这种学术观点的支持者已日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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