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34页(186字)
保险类别。指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结合使用的一种分保方式。溢额部分的限额为超过成数分保限额以上的部分,在这种方式下,原保险人的自留额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而是根据自身的赔付能力在成数合同中占一定的比例作为自留额。例如20%或50%等。这种分保方式比自留固定数额的办法手续简便,如经常发生的是限额低的赔款时,对原保险人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