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38页(178字)

财产保险险种。1987年5月由北京市宣武区保险公司率先设计开办。保险计算机因火灾、爆炸、洪水、暴风、暴雨、雹灾、雷击、地震、踏踩缠绕啃咬造成短路、供电单位或意外事故断电、雇员在操作或维修检测中因疏忽造成的电源短路、盗窃行为等条款列明的灾害事故损失,由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其保险费率为2.5‰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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