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险
书籍: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51页(258字)
财产保险类。我国海洋物资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颁订实施于1951年7月1日。除了承保“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对所保物资所致的一切灭失或损害均予负责。但根据现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一切险”除负责“平安险”和“水渍险”多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这些损失具体规定为十一种附加险即: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渗漏险,包装破裂险,破损破碎险及锈损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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