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51页(335字)

财产保险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一个主要险别。按照国际习惯称为“单独海损不保”,在我国则习惯称为“平安险”。负责赔偿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互撞、与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以及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的“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目前,国际上较为通用的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已取消了原有的“平安险”的名称,而代之以“C”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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