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害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70页(245字)

意外伤害保险种类之一。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所蒙受的伤害负责给付保险金。交通事故为:1.被保险人在搭乘交通工具的场所和乘座交通工具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2.被保险人与正在行驶的交通工具相撞、接触等所遭受的伤害事故;3.被保险人在行走时,因建筑物的倒塌、物品的掉落等所遭受的伤害事故。交通工具一般为:火车、汽车、电车、飞机、船舶等。目前我国开办的轮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飞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乘车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都属于这种保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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