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名星退役有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197页(384字)

轶闻。1988年春,浙江省保险公司为浙江体坛名将楼云、李玲蔚、晓春、吴小旋等78人办理了“优秀运动员退役保险”。共分四等:一等为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金牌获得者及打破世界纪录者,投保金额为15,000元;二等为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银牌、铜牌获得者及奥运会田径、游泳项目2至8名获得者,投保金额为10,000元;三等为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的4至8名获得者,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的前3名,打破亚洲纪录或世界青年纪录者、全国纪录保持者及第四届全运会以来的全运会冠军,投保金额为7,000元。在一等的基础上又有重大贡献的运动员,可享受特等保险,投保金额为20,000元。这些运动员不论何时退役,都可以根据日前在体坛上取得的成绩,分别得到7,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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