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人民出版社《简明中国保险知识辞典》第284页(226字)

1953年3月于北京召开。总结了在开展保险业务中的盲目冒进、发展过猛的教训。确定了“整理城市业务,停办农村业务,整顿机构,在巩固的基础上稳步前进”的方针。决定在城市中继续办好强制保险、运输保险和火灾保险。对其它业务则按“对生产有无积极作用、群众是否需要和自愿、是否符合经济核算三原则”进行整顿。在农村停办农村保险业务,要求牲畜保险在当年年底全部结束,农作物保险停止接受新业务,已保业务一律保到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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