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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十三工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554页(410字)

历史上撒拉族先民对营区的称谓。后演变为行政区划单位。“工”为突厥语“干”音译的音转,意为营区、军队驻地。撒拉、保安等民族的先民是蒙古贵族征服中亚后,被编入“西域亲军”,从征驻屯积石州一带,将其驻屯营区以“干”相称。转入民籍后,就地编入里社,沿袭旧称,将其聚居里社(乡为“里”,村为“社”)仍称为“干”,后来官方文书音转为“工”。每“工”以一个较大“阿格勒”(即“社”,后称村庄)为中心,管辖附近几个小村庄(即乡一级行政区划单位)。元朝明朝前期划分为八工,随着人口的增加,地域的扩大,发展为十二工。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撒拉族反清起义失败,人口锐减,将循化地区的十二工合并为八工,称“内八工”,将黄河南岸今化隆境内的撒拉五工称为“外五工”,合并称为“撒拉十三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撒拉族地区的行政区划均以乡、镇为单位,但撒拉族内部时至今日仍习惯以“工”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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