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604页(238字)
以一姓一氏的血缘关系结合而成的原始社会基本政治、经济单位。分母系、父系两个不同阶段。公社成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权力是平等的,族长由成年人共同推举,重大的事务由氏族大会议决和执行。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父系氏族公社的后期,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力的提高,家庭和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关系和国家机构的确立,氏族公社逐渐解体。氏族公社阶段为全世界各民族所必经的社会发展阶段,其残留的痕迹长期保存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