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845页(265字)
在陕甘宁边区成立的最早回族自治机构。1936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1军团和15军团,为迎接长征途中的红二军和红四军,在彭德怀统一指挥下西征,解放了甘肃和宁夏交界的豫旺、海原等回族聚居区。同年8月,在同心县清真大寺召开回、汉等民族代表大会,有三百多人出席了会议。会上通过并颁布了豫海回民自治政府条例,选举回族共产党员马和福担任政府主席,宣告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正式成立。县自治政府领导当地回、汉族人民打土豪,分田地,增产参军,支援抗日前线,为巩固边区政权和开展抗日救国运动作过很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