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ucator,legal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201页(2473字)
在美国还处于殖民时期时,人们通过自学法律书籍,或成为某个执业律师的学徒——通过阅读他的法律书籍和观察法院的程序来学习法律。直到1779年,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威廉玛丽学院的参观委员会主任,才在其母校的教学课程中增添了法律课程。同年,乔治·威斯(George Wythe)被指派为该学院的法学教授,他以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的法律讲座为基础,开始了他的讲座教学。自此,法律教育随着大学的不断建立,逐渐发展成为一门主要课程。稍近一些,自19世纪末克里斯托夫·C.兰格戴尔(Christopher C.Langdell)改革哈佛大学法学院开始,法律也逐渐成为研究生学习的课程之一。
如今的法律教育形式多样,不仅是因为教师的个人风格不同,更因为学生的经验水平不同,以及被教的内容不同。苏格拉底式的问答法主要用在学生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年,以提高其分析思考能力,通常辅以案例教学,这些案例主要是体现法律权威(以上诉法院的判决为主),不包括法律评论。重视法律分析能力要求对法律材料进行有限而有深度的理解。它还要求精心的准备,需要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参与,并且它在小课上的效果比大课的效果更佳。在稍高级别的法律授课时,经常会运用问题式方法,首先在课上提出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再重点讲授解决问题的法律原则。法律教育者还可能举行讨论会,让学生陈述他们自己的法律研究和工作成果。
另外,更为复杂的法律信息是通过直截了当的讲座课程来传授的。这是源于早些时代的一种教学方式,当时学生买不起属于自己的书。这种方式所能运用的材料比其他教学方式更为广泛,并且是19世纪及以前的主要教学手段。如今,它仍然是欧洲法律本科生的唯一教学方式。最后一种教学方式是临床法律教育,法律教育者与遇到法律问题的客户一起工作,学生参与教师作为客户法律代表的活动,并通过近距离的观察和帮助教师进行学习。这种方式的成本虽然有些高,但比起目前的医学临床教学却是相形见绌。这看似回到了以前的学徒式教育,而这在一个世纪前是被拒绝的。
法律教育者也是法律学者。人们只有对某个学科有了全面的掌握,才能够教授别人。发表学术文章能磨炼人们所掌握的学科知识和能力。法律教育者不仅对课堂上的学生负有专业责任,而且对整个法律职业都负有责任。执业律师的角色就是要去解决客户带给他们的法律问题。法官的角色是对展现在他们面前的问题进行审判并给予法律理由。这两种职业都没有机会使法律整体得以传播,但它却是学术性法律群体的传统角色。在欧洲,许多法律教授获得了比任何法官或立法者更高的认可,这在中世纪也是这样。在英美法律界,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爵士、约瑟夫·斯道瑞(Joseph Story)法官和其他许多人以其活动成就而声名卓着。
法律教育者还参与法学院和大学的治理。在当代,大学的领导们更为关心筹款活动,因此,在大学决策者面前,那些实际上做过教学工作并保持教育目标和该研究机构需要的人更为重要。那些离开教学成为管理人员的教育者,仍带着他们曾经当过教师的经验,这实在是一件好事。
有些法学院的教师在教学工作之外还私下从事一些法律业务。在19世纪,大多数美国法律教授都这样做,因为他们作为教师的收入难以维持生计;实际上,许多人一边从事教学活动,一边做着律师或法官的事务。这样安排的危险在于即使是做交易法执业的人也会先处理完其客户的电话后,才去处理法学院的事。既从事诉讼事务,又不会实质性损害其学生的利益是不可能的,因为诉讼人必须围绕法院的日程安排他们的时间。但在另一方面,紧密接触当前的问题和法律案例的确能拓宽一个人的专业知识。
法律教育者还可能通过参加一般性的律师协会来展现其价值。学术性的法律视野比执业时从客户自私的欲望出发的角度要宽得多,法律学者们可以影响立法修改的建议,推进法律教育的成果,这将使社会公众受益。法律学术与法官一起,可以防止律师组织滑向一种自私自利的活动。
所有这些活动,都体现了法律教育者在加强和深化法治过程中的作用,因而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并为自己赢得了社会地位。
【参见“Education,legal(法律教育)”】
Alfred Zantizinger Reed,Training for the Public Profession of the Law,1921.Herbert L.Packer and Thomas Ehrlt-ch,New Direction in legal Education,1972.W.R.Johnson,Schooled Lawyers:A Study in the Clash of Professional Cultures,1978.Robert B.Stevens,Law School:Legal Education in America from the 1850s to the 1980s,1983.William p.La-ptana,Logic and Experience:The Origin of modern American Legal Education,1994.W.Hamilton Bryson,Essays on Legal Education in Nineteenth Century Virginia,1998.
——W.H.Bry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