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lan,John Marshall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286页(951字)

哈兰·约翰·歇尔(1833~1911),最高法院大法官(1877~1911)。哈兰出生于肯塔基一个名门望族。他的父亲是一名杰出的律师,也是当地辉格党的政治领袖。哈兰在中心学院读完本科,在特兰西法尼亚(Transylvania University)读完法学,并跟随他父亲攻读法律。其后他在1853年获得了肯塔基律师资格。辉格党颓败后,哈兰和他的父亲一度成为“无知党”的领袖,他还于1858年凭“无知党”人的政纲当选为县法官。哈兰起初反对废奴,在竞选演说中使用种族主义和州权的言论来取悦听众。在内战尾期,他为了当选为肯塔基总检察官也采取了同样的立场。但他也是一个民族主义者,在战争中为联邦而战。1870年,他投入共和党的怀抱,拥护战后重建的目标。作为共和党候选人,哈兰两度失去肯塔基州长的角逐,但在1876年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使肯塔基代表团转向卢瑟福特·B.海斯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第二年,海斯为报答他,将他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无论哈兰过去的政治倾向如何复杂,作为一个大法官他成为种族和公民自由的坚定支持者。费力克斯·弗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日后曾把哈兰称做宪法“另类”。但现代的最高法院基本上接受了他在异议意见书中提出来的大部分观点,包括将人权宣言(Bill of Rights)的保障融入第十四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对州权力的限制,对民权方面的国会权力的广泛解释,以及他在普莱西诉佛格森(Plessy v.Ferguson,1896)一案的异议意见书对种族隔离(segregation)法律的谴责。

【参见“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美国最高法院)”】

Loren P.Beth,John Marshall Harlan:The Last Whig Justice,1992.Tinsley E.Yarbrough,Judicial Enigma:The First Justice Harlan,1995.

——Tinsley E.Yarbr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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