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sfield Arabella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433页(841字)

生于1846年5月23日衣阿华州的博灵顿(Burlington)市,死于1911年8月24日伊利诺伊州的Aurora。出生时名为Belle Aurelia Babb,她后来改名为阿瑞贝拉。她1866年于衣阿华州的威斯利安学院(Wesleyan College)学习,并在两年之后和曼斯菲尔德先生结婚。他们二人一起学习法律,她在她兄弟的蒙特普莱曾特(Mount Pleasant)的办公室里工作两年并同时在母校教书。1869年她通过了亨利县律师协会的考试并和她丈夫一同申请成为该协会会员。但是衣阿华州只接纳白种男人做律师。一个进步的法官弗兰西斯·斯珀瑞格(Francis Springer)利用衣阿华州法案中某些含有男性意义但也可解释为包含女性的词汇的漏洞批准她的申请。结果她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名得到官方承认资格的女性律师。

曼斯菲尔德从未正式地从事法律业务,而把她全部的精力都投入了选举制度改革与教育之中。她在1870年衣阿华州选举协会第一次全州大会上担任了大会主席和秘书长。曼斯菲尔德女士毫无保留地为排除妇女在投票和教育的过程中的障碍而奋斗。她在1870年获得了一个硕士学位,然后又在1872年从威斯里安学院获得LL.B学位。

在1879年她和丈夫一起搬到印第安纳州的格林卡索(Greencastle),她成为阿茨伯瑞大学(Asbury,现在叫迪堡De Pauw大学)的教授,后任迪堡大学音乐艺术学院的院长并保持此职直至生命的终点。

【参见“Gencler and Law(性别与法律)”、“Lawyers(律师)”】

Eileen Babb Sumner,Famous Iowa Babbs,1998.

——Kermit L. 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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