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nzoil v.Texaco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489页(695字)

两大商业巨人在盘索尔公司诉德士古公司。诉讼案中的冲突导致了历史上数额最大的陪审团判决之一。该案上诉至最高法院的时候,这个案子已经演变成两大同样重要的法律原则的冲突:联邦法院保护联邦权利的可行性以及联邦法院对于正在由州法院审理的案件的应有的尊重。

1984年2月,盘索尔公司在得克萨斯州的一个州法院起诉德士古公司,指控德士古公司出价购买格蒂石油公司非法地干涉了格蒂公司与盘索尔公司之间的股票购买条约。陪审团判给盘索尔公司10亿美元的赔偿。德士古公司立即在纽约的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得克萨斯州的判决违背了该公司各种联邦权利,其中包括得州法律中上诉前必须交付数额巨大的担保金的规定是违宪的。

联邦法院依据弃权的理论来解决敞开联邦法院的大门聆听关于违反联邦权利的诉求的做法与适当尊重州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做法之间的矛盾。在盘索尔公司诉德士古公司诉讼案中,最高法院应用了弃权的理论,判定德士古公司的联邦诉讼应该被驳回。这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命令一个联邦法院在涉及两个私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中弃权,它极大地限制了联邦法院保护联邦权利的可能性。

【参见“Corporations:For-Profit Corporations(公司:非营利性公司)”】

Thomas PetzingerJr.,Oil and Honor,1987.

——Barry Frie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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