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lshing,law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549页(4835字)

美国法律出版的特点是行业的稳步专业化以及为满足法律界的独特需要而形成的产品多样化。在萌芽时期,主要是私人小规模地为预订市场印刷有限的文字,而今天的法律出版业则为少数几个跨国公司所垄断,营业额高达几亿美元。对这一行业影响最深远的事实是,该行业产品的首要市场——律师界——有足够的手段支付法律资源的费用,从而促进人们革新与创造令人眼花缭乱的一系列资源。

法律出版行业提供范围广泛的产品以回应律师业界、法庭与学术界的特殊需要。这一系列产品中包括作为司法裁决出版的法庭案例汇编、将当前有效的成文法与行政法规按主题编排的法典及诸如论文专着、文摘、活页文选及期刊这些能够帮助研究者找到法律的“原始”出处(案例法、成文法与法规等)的“次要”资源。现时性这一需要对法律研究至关重要,对此,法律出版行业采取了各种方式予以回应。例如,“袖珍本”被开发出来,成为卷帙浩繁的法典、法律百科全书及其他类别的法律文献提供最新内容的有效方法。袖珍本是一种软面平装增补本,能够装进硬面精装本背面的封套中。其他的东西,诸如“法律便页”与“预印活页”被引进作为永久性的精装本出版之前快速散布新法律文字的临时措施。

由于法律界的特殊需要而产生的另外一个产品是法庭引据录。由于“遵从前例”原则的重要性,了解一项司法裁决在后来的裁决中被如何对待至关重要。法庭引据录是一种研究工具,它将同一法庭或其他法庭在后来的裁决中对法庭裁决前例的引据纂集起来。谢帕德公司很早以前便确立了法庭引据录主要出版商的地位,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电脑化服务的竞争到来之前,该公司在这一领域根本就没有碰到什么对手。

法律期刊文献值得特别一提。期刊文献有多种形式,诸如法学杂志、刊物、报纸与简讯。期刊文献既照顾到业界了解现状的需要,也顾及法学界的学术需求。第一份法律学报是“美国法学杂志”,创刊于1808年。19世纪创立了为数众多的杂志与简讯,但是今天依然继续出刊的则寥寥可数。最早的法学院学报为《哈佛法学评论》,创刊于1887年。美国法律方面学术的独特之处是法学评论均由法学院的学生编辑。现在每一个法学院都出版一种或多种学生编辑的法学杂志。因此,现在出版的法学杂志超过250种。

仅有法律期刊,要想找一篇文章还是十分棘手的事。为了回应这种状况,人们编了好几种索引。1908年H.W.威尔逊公司创立了“法律期刊索引(简称ILP)”。直到1980年“当代法律索引”创立之前,ILP一直是唯一的法律期刊定期综合索引。此两种索引目前仍然继续出版,并且可以电子检索,大大改进了它们的效用。

早期历史 了解美国法律出版的历史,必须先看一看殖民时期使用的是什么样的文本。殖民地的法庭援用的是英国法律,使用的是英国法律书籍。殖民地律师主要还是依赖故国出版的图书。英国的法庭案例汇编与着作,诸如布莱克斯通1765年出版的“英国法律详解”,在殖民地(甚至在独立之后许多年)影响极大。必须记住,独立之前的法律实践地方性很强,仅有的是极少数律师经常依赖各自地区裁决案件的手写笔记与总结。

逐渐地,随着出版与传播殖民地法律的需要日益迫切,当地的法律图书出版行业开始在殖民地美国生根。通过少数几家印刷商的努力,殖民地法典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案例汇编都开始出现。1648年在波士顿出版的塞诸塞湾“普通法律与特典”被尊为美国印刷的第一部法律图书。

美国的独立促进了本地法律出版行业的迅速发展。除了需要出版来自现在已经独立的州立法机构与法庭的法典与案例之外,人们还普遍认识到美国必须切断对英国权威的依赖。美国司法系统的第一个判例汇编是1789年出版的尤富蓝·科比的康涅狄格《判例汇编》。康涅狄格州的一名众议员泽法尼亚·斯威夫特出版了美国的第一部法律论着。其《康涅狄格的法律体系》1795年问世,采取预订方式销售。虽然其文本出于必要在极大程度上依赖对英国权威的引据,但斯威夫特的目的是想要建立独立于英国源头的美国法律。

最高法院裁决汇编应该特别提及,因为它显示了法律书籍出版历史的一些重要方面。由于这些裁决的重要性,该法庭的裁定几乎从一开始就进行了汇编。1793年,一位名叫达拉思的律师出版了第一部收有最高法院裁决的汇编。由于该法院那时候不发布书面裁决,而只是当庭宣读其裁定,因此这些汇编的准确性是大可辩论的。仿效达拉思,其他许多个人继续出版该法庭裁定汇编的做法。1817年,亨利·惠顿成为第一位“官方”的案例汇编者。1834年,最高法院终止了口头宣读意见的做法,从那时开始向汇编人员递交妥善拟就的意见。最高法院裁决的出版由于《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汇编》的创立最终得以标准化。

最高法院的早期裁决曾多次重印,其中一次重印还曾经导致“惠顿诉彼德”(1834)一案的诉讼。在该案中,惠顿声请版权保护以杜绝他人重印他所汇编的裁决。最高法院认可了这样的原则,就是管制全国的法律不应该存在版权,因为将其广为传布至关重要。这一判例对于法律出版行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韦思特出版公司的创立 直到19世纪中期,美国的法律书籍出版行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项当地事务。该行业的全国化在极大程度上是开始于韦思特出版公司的兴起。韦思特出版公司由约翰·韦思特于1872年在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创建。该出版社的第一个产品是“判决摘要”,是明尼苏达州法庭裁决的每周概要。该摘要后来被扩展为全国判例汇编系统,是将联邦与州司法系统案例裁定汇编全面化与标准化的最早尝试。

全国判例汇编系统的革命性不仅在于其涵盖范围之广,而且在于其通过编辑注释充实了裁决。韦思特最后发展出来的是,全国判例汇编系统中汇集的裁定都有一个提要与韦思特的一个“提要”系统连接。该提要是为卷帙浩繁的判例汇编提供主题检索的搜寻工具。律师们有史以来第一次可以购买到综合一体的汇编与提要,为全国司法裁定提供了可靠易检的全部文本。

全国判例汇编系统极其成功,竞争者逐渐消失无踪,使得韦思特经常要取代官方的法庭判例汇编。或许是由于韦思特的判例汇编系统已经足够,因此美国上诉法院或地区法庭从来没有发展出官方的判例汇编者。直到法庭裁定的网络检索出现,韦思特在判例汇编方面的统治地位才受到挑战。

在20世纪最初几十年,随着全国人口与商业活动的增长,法律出版业界也在出版物的数量上获得快速增长。20世纪30年代的新政时代进一步增加了法庭、立法机构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家监管机构产出的法律材料的出版。随着法律出版的增长,法律研究也愈趋复杂化,对更好的搜寻辅助工具的需求也更殷切。原始资料出版的激增使法律出版业极大受益,扩大了法律图书馆的藏书,刺激了对工具的需求,以帮助研究者处理潮水般涌至的材料。虽然韦思特仍然是美国的主要出版商,但是其他公司也占有可观的市场份额。

电脑化的法律资源 电脑化资源对法律出版行业的影响极其巨大。法律领域可以断定拥有比任何行业都优秀的电脑化资源。今天,电脑化法律材料的使用已经逐步走向网络。

随着LEXIS网络数据库的开发,电脑化的法律研究开始变得严肃而认真。LEXIS系统的源头是1967年俄亥俄的一群律师开发的俄亥俄案例法网络检索系统。这一努力不久便被米德中央数据公司接手扩充,将LEXIS变成全国性的检索系统。

为了回应这一挑战,韦思特在1975年引进了韦思特法律检索(Westlaw)。从那时起Westlaw便成为与LEXIS一争长短的数据库。Westlaw与LEXIS二者均提供大量法律与非法律的资讯。虽然Westlaw与LEXIS的拥有者们目前仍然在大量出版印刷品,但法律出版行业则越来越倾向于引领用户通过网络使用数据库。

越来越依赖网络去检索法律资料对非专业的法律资料使用者是极大的助益。州与地方政府已基本放弃出版其法律资料,转而积极地将其成文法、法令、案例法与规定等送上互联网。这是值得欢迎的发展。现在,一个公民无可争议地比过去更容易找到这些材料。联邦政府一直都在设法让其法律能够家喻户晓,也积极地创建网站来让人们更容易获得法律资料。

出版业的巩固 20世纪90年代中期法律出版行业掀起前所未有的兼并热潮,最后只留下两家跨国公司控制着美国市场。1994年,一家名叫里德·艾尔西威尔的英-荷联合企业买下了LEXIS-NEXIS数据库,从而使自己成为美国网上法律研究服务接近一半的供应商。

1996年,韦思特被加拿大的出版巨头汤普森公司买下。不过由于美国司法部启动了反托拉斯调查,集中了解这样的交易是否会暗含着潜在的反竞争意蕴,这场交易面临着重重障碍。汤普森自从1989年买下律师合作出版公司之后在美国法律图书市场早已扮演了主要角色。

通过双方同意的判决,汤普森同意放弃大约50宗法律出版业务,授权韦思特系统为其法庭判例汇编编制页码。后面一条极具意义,因为韦思特一直在声请对其为法庭判例汇编的页码编制采取版权保护,而这种做法则被批评界斥为不公平的垄断行为。里德·艾尔西威尔则向汤普森买下其放弃的50种图书的出版权,进一步将法律出版业集中到这两家跨国巨头手中。行业的集中化曾经遭到业界的极大怀疑,因为伴随出版商的减少而来的是法律资料价格的大幅攀升。

法律出版的当前状况是两家大公司把持一切,出版的材料范围极其广泛,常常以多种样式现身坊间。这标志着又戏剧性地回到由出版范围大大超出法律资料的综合出版商控制法律图书市场的局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法律资料的商业市场几乎是完全由总部设于美国境外的两家公司所控制。

【参见“Computerized Research(计算机检索)”、“Property,Intellectual(知识产权)”】

Erwin C.Surrency,A History of American Law Publishing,1990.Thomas A.Woxland and Patti J.Ogen,Landmarks in American Legal Publishing:An Exhibit Catalog,1990.Thomas A.Woxland,ed.,Symposium of Law Publishers,1991.George S.Grossman,ed.,Legal Research:Historical Foundations of the Electronic Age,1994.Morris L.Cohen,Bibliography of Early American Law,1998.

——Roy M.Mersky

上一篇:Psychology and law 下一篇:Race and ethnicity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