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道听涂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
书籍: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32页(564字)
唐着名史学家刘知几(公元661-721)在《史通》一书中提出的史料选择原则,他反对采小说、神怪故事、街谈巷议入史,语出《采撰》篇:“晋世杂书,谅非一族,若《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之徒,其所载或诙谐小辩,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皇朝所撰《晋史》,多采以为书。夫以干、邓之所粪除,王、虞之所糠秕,持为逸史,用补前传,此何异魏朝之撰《皇览》,梁世之修《偏略》?务多为美,聚博为功,虽取说于小人,终见嗤于君子矣。……故作者恶道听涂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失。”刘氏严格区分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录的史书之不同,认为在史书中如果必须引用文学作品中的材料,也必须引用真实可靠的。《载文》篇云:“凡今之为史而载文也,苟能拨浮华、采贞实,亦可使夫雕虫小技者,闻义而知徙矣。”刘氏论述的对象是史书,要求的是实录,因此他反对采小说入史书。刘氏所论为治史原则,本无可厚非;然而他对所谓“晋世杂书”(即后世称之为志人小说与志怪小说者)和“雕虫小技者”(即今人称之为文学家、小说家者)的贬低与蔑视,却与小说观念有关,并且对后世影响较大。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一篇:“自来论断艺文,本亦史官之职也。……史家成见,自汉迄今盖略同。”杰出史学家刘知几亦难超其分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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