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38页(414字)

大木撰。大木,字钟谷,又字鳌峰,福建建阳人,嘉靖时书坊主人,刊刻并编纂不少通俗演义,如《全汉志传》、《唐书志传》、《南北宋志传》等。《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即《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又题《武穆王演义》演岳飞事。是序撰于明嘉靖三十一年,即公元1552年,署“建邑书林熊大木钟谷识”。是序先叙在原作《精忠录》基础上,“以(武穆)王本传行状之实迹,按《通鉴纲目》而取义”,编成此书之经过;次及通俗小说之创作方法问题。对于后者,序作者的见解为:“或谓小说不可紊之以正史,余深服其论。然而,稗官野史实记正史之未备,若使的以事迹显然不泯者得录,则是书竟难以成野史之余意矣。史书小说有不同者,无足怪矣。”并云:“至于小说与本传互有同异者,两存之以备参考。”既重视正史本传,又不废稗官野史,认为后者实记前者之未备,并且认为编撰通俗演义必须以后者去补充前者,此一见解反映明代通俗演义作者之创作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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