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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伯族军民屯垦巩留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452页(600字)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由一个独立的封建国家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1871年沙俄举兵侵占了伊犁,伊犁“四营制”名存实亡。1881年左宗棠收复伊犁后,于1883年(光绪九年)清政府在伊犁地区恢复了“四营制”。收复后的伊犁,被内乱和沙俄破坏得破烂不堪,城镇毁坏,农田荒芜,渠水断流,满目疮痍。面对这幅破烂不堪的局面,清政府为了发展生产,治理创伤,采取了兴修水利,增加农业生产劳动力即“裁兵分屯”的措施。这一措施的具体做法是:将原有的旧渠再加宽挖长,再开许多支渠,以扩大耕地面积;将一部分老弱病残兵员裁减下来,拨给土地令其耕种。当时清政府组织了许多兵屯,“兵屯一夫拨田二十亩,给籽种具,每年纳粮十二至十八石不等”(《西陲总统事略》卷7“旗屯”,第13页)。屯田士兵由清政府发放饷银及盐菜银,实际是服一种劳役,收获的粮食上缴后所剩无几。在这种情况下,兵屯缺乏耕作兴趣。清政府只好变通措施,将兵屯改为“挈眷驻屯”(《钦定新疆识略》第6卷,第18-19页)。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决定“将特古斯塔柳兵屯,改归新满营”,“令挈眷驻屯”后,富有屯垦经验的锡伯族军民(伊犁地区恢复四营制后因满营缺额,将一部分锡伯军民补充到新满营,故出现了“锡伯满洲”之称),奔赴特古斯塔柳(今巩留县)垦荒造田,发展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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