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袄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550页(541字)

古代流行于亚洲的一种宗教,因为崇拜火神,又称“拜火教”;又因崇拜火神的同时,又崇拜日月星辰等天象,中国又称之为“袄教”,袄字从“示”从“天”,为祭祀天神之意。北朝时,因为此教是由西方的胡人东传的,又称之为“胡天教”,省称“胡天”。古波斯国原有拜火的风俗习惯。公元前6-5世纪,波斯人琐罗雅士德(Zoroaster)将拜火的风俗习惯理论化和神格化,倡导善恶二元说,说善神清净而又光明,恶魔污浊而又黑暗,为人应该弃恶向善,离黑暗而向光明,以火为光明的善神,加以崇拜和祭祀,兼及一切有火和发光的天体,诸如日、月、星辰等等。琐罗雅士德及其弟子四出传教,袄教在波斯国及中亚流行起来。公元226年,波斯国萨珊王朝建立后,又将袄教定为国教,袄教的祭坛和祭司被铸在当时通行的金属货币上,这种货币流传至中国的很多。西晋至南北朝时,袄教即已经过天山南北,传入内地,中介人多为粟特商胡。隋唐时期,凡是粟特九姓胡商侨居的地区,诸如高昌、敦煌、酒泉、武威、洛阳等地,都有袄教寺庙和袄教徒,国家还在这些地区设立专职的袄教官员——萨宝,管理寺庙和教徒。7世纪以后,伊斯兰教兴起,袄教受到排斥和打击,崇信袄教的粟特九姓商胡都逐渐融合于汉族之中,袄教因此逐渐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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