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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艾提卡尔清真寺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611页(1182字)

新疆地区伊斯兰教着名清真寺。位于喀什市解放路,“艾提卡”是阿拉伯语“艾德”(节日)与波斯语“卡尔”(地方、场所)的复合词,意为“节日活动场所”。该寺始建年代已不可考。相传该寺原址系征服中亚之阿拉伯大将屈底波所遣阿拉伯伊斯兰传教师的麻扎。明正统(1436-1449)年间喀什噶尔统治者沙克色孜·米尔扎死后亦葬于此,其后裔在此建造了一座小清真寺,即艾提卡尔清真寺之前身。16世纪上半叶,叶尔羌汗国的喀什噶尔统治当局,将该寺扩建为可礼主麻拜的大清真寺。1798年,英吉莎维吾尔族女穆斯林古丽热娜在前往巴基斯坦途中病故于喀什噶尔,人们以其所遗旅费扩建该寺,并取名艾提卡尔。后由一位叫卓丽皮亚汗的维吾尔族布维(依禅派女信徒的通称)捐资扩建,并购置了约600亩地作寺产。1809年,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伊斯坎达尔对该寺进行扩建,增盖了拱北式寺门,并在院内开掘了人工湖和水渠。清道光年间(1821-1850)喀什噶尔城扩建时,一直处于城外的艾提卡尔清真寺被划入城内,同时得到全面修葺和扩建,种植了各种树木,美化了环境。1872年,浩罕入侵者阿古柏下令对该寺进行大规模扩建。除增建了寺院用房、暖室、澡堂、宣礼塔之外,还改建了寺门、礼拜大殿,重新规划了全寺布局,形成今之规模。该寺占地约25亩。主要建筑有门楼、礼拜大殿、宣礼塔、寺院用房、澡堂、人工湖等。正门东向,门前为以寺为名的艾提卡尔广场。门楼为阿拉伯风格的建筑,顶作穹窿式,上建小尖塔。门厅呈八角形,通往院内的两侧各开一拱形门洞。两座高约18米的圆柱形砖砌宣礼塔,耸立在寺院东南和东北隅,塔身由下至上逐层收分,并利用砖砌手法变化形成多种花纹图形。塔与门楼间以短墙相连。墙与门楼均为淡黄色,砖缝和墙上壁龛全部以白灰色勒,线条清晰流畅,增加了平面的立体感。礼拜大殿位于寺院西端,坐西向东,砖木结构,平顶,长160米,进深16米,由内外两殿和长廊组成。全部采用廊柱式,由158根成网络状排列的雕花木柱,支撑白色密肋顶棚。顶棚藻井彩绘各种花卉和几何图案。院内湖光粼粼,绿荫婆娑,景色清幽。全寺布局合理,建筑工艺精细,装饰古朴典雅,风格独特,是我国阿拉伯式伊斯兰建筑的典范。礼拜大殿、寺院和艾提卡尔广场总计可容纳近10万人作礼拜,是新疆地区最大的清真寺。解放前,寺院拥有3000余亩土地、116间店铺及果园、水磨等寺产。负有任命喀什噶尔各经文学校教师之权,并设有宗教法庭和可供400人住读的进行初、中级教育的经文学校。寺院管理人员有:海推布(总掌教)、伊玛目(领拜人)、穆泰瓦利(掌财务)、穆安津(宣礼人)和加尔瓦甫开西(杂役)等。自近代以来,该寺一直是喀什市各族穆斯林宗教活动的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曾多次拨款进行修缮,面貌焕然一新。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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