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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会议纪要(节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849页(1613字)

会议认为,当前民族古籍工作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组织机构不完善。有些省区至今尚未建立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有些省份在机构调整时撤并了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一些省区民族古籍整理办事机构的编制尚未落实,工作难以开展。

第二,人才严重缺乏。民族古籍范围广、种类多,真正懂得的人少;缺乏年轻力量,现有的力量远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第三,经费不足。有些省区经费没有保证;大部分省区没有长期的计划拨款。

第四,出版困难。少数民族古籍印数少、成本高、亏损多,一些出版单位不愿承接,许多已经整理的民族古籍迟迟不能出版。

会议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第一,加强组织机构的建设。组织落实是搞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的关键。要宣传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古籍工作的指示精神,使各级领导和从事民族古籍整理工作的同志充分认识抢救、整理民族古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建立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的有关省区,应当在一九八六年上半年组建起来。办事机构编制未落实的,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尽快解决。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是长期稳定的机构,不要随意撤并。

第二,抓紧培养人才。能否建设一支有专业水平与能力、热爱本职工作的队伍,关系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的成败。对于老一代的民族古籍整理工作者,要进一步落实政策,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进一步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加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并注意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解决后继乏人问题,要大力培养年轻力量,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培养人才。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拟委托中央民族学院于一九八六年举办一期民族古籍整理进修班,为期两年,名额一百人。今后,要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将民族古籍整理专业纳入中央民院的正式计划。各地也应多方设法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第三,尽快落实规划。整理出版规划是一定时期内民族古籍工作的综合性安排。会议认为,规划的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任务和时间要求、力量组织和人才培养计划、经费予算、实旌规划的主要措旌等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规划时,要重视抢救、搜集、整理出版没有文字的民族和人口较少的民族古籍(包括口碑文化遗产),而不应忽略。会议建议,各地先制定今后五年(1986-1990)的规划,下一步再作出长期规划。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将于一九八六年上半年召开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会议,讨论各地的规划,拟定全国的规划。

第四,加强协作与交流。开展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跨省区协作,是集中力量,避免重复浪费的好办法。会议期间,有关地区专门进行酝酿协商。今后要继续加强各地之间的协作。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将创办内部刊物,交流各地的工作经验,研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做好组织、联络、协调、指导工作,

会议认为,各地搜集、整理、出版民族古籍的经费,应按国办发[1984]30号文件精神,列入各地财政预算解决。

会议希望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关心和支持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各地民族古籍工作机构,应当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努力把工作做好,推动我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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