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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疆则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历史词典》第200页(206字)

书名。清喜庆二十年(1815)大学士托津等汇集清廷统治新疆南部维吾尔族地区各种条规而成。道光二十二年(1842)军机大臣赛尚阿等增纂改修,重新颁行。全书8卷,134条:原例26条,修改65条,继纂38条,增纂5条,是研究清代维吾尔族社会经济和伯克制度之重要资料。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铅印本、1988年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中心《蒙古律例·回疆则例》合刊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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