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中学条例颁布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611页(299字)
1904年,为了有效地确保地方教育当局根据《1902年教育法》设立的郡办中学能完全按照公学和文法学校的传统模式办学,英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1904年中等学校条例”。教育署常务秘书罗伯特·莫兰特(Robert Morant)为该条例签署了引言性备忘录,其中为确保公立中学的统一性,对中等学校和技术学校、培训班以及夜校等作了区别,从而区分了中等教育与专业技术教育。条例本身则对中学所设课程的门类、各科目的教学时数及教法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中有关课时表的详细规定在1907年之后停止使用,但关于设两门外语而不设拉丁语必须经过批准的规定被保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