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士教育部颁布《学生自我管理的决定和方针》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648页(369字)
随着魏玛共和国教育民主化改革的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也被提了出来。在总结学生自我管理试验取得的经验基础上,普鲁士教育部于1920年颁布《学生自我管理的决定和方针》。该决定规定学校建立学生班委会和校委会,由学生选举学生代表领导班委会和校委会,组织课内外活动,定期召开班会和校会;并规定学期结束前班委会和校委会写出总结向学校领导和省教育当局汇报工作等。这是德国第一次以法令形式规定学生建立自我管理机构,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当时颁布这种法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并通过学生自我管理来提高学生的自觉性、责任感和对工作的负责态度。这一决定推动了学校教育的民主化,是对传统家长制学校的改良。它不但促进了学校管理的民主化,而且也促进了教学的民主化,有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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