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教育研究与开发委员会成立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183页(890字)
瑞典教育政策通常是由政府任命的各种委员会制定的。教育研究与开发委员会就是其中之一,它是中央政府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成立于1978年9月。该委员会由六人组成,其中有政党、地区与地方学校当局的代表和教育研究人员。主席由教育学教授担任,教育部派一名专家参加工作。秘书长负责拟定工作计划和起草报告。该委员会还聘请各方面专家参加工作。其中有两位专家负责研究地方学校教育的发展与教育研究的关系,一位专家负责提供有关瑞典社会的信息,一位教育学教授致力于考察瑞典的教育研究与开发同国际教育研究与开发之间的联系。所有专家都要提交论文,供委员会讨论,最后由委员会成员作出决定。
研究工作一般要进行2~5年。委员会要经常向教育部长报告工作。最后,要向教育部长提交总结报告。报告中应有行动的建议,包括改革的日程及经费预算。报告通常还附有争论的问题及统计资料。中央政府根据委员会的报告以及各方面的评论向国会提出议案。委员会的报告不能形成议案的情况是很少的,因为瑞典在制定政策时有两个特点:第一,在形成议案以前,争论已经进行过了;第二,从委员会提出报告到国会作出决定,间隔的时间较短。
该委员会的工作循环周期举例:1980年2月,委员会向教育部提出报告,并抄送大学、地区和地方学校当局,以及其他有关组织。1980年秋,教育部根据递交的报告和各方的反应,准备议案,于1981年初向国会提出。从委员会开始工作到国会作出决定共两年半时间。
教育研究的经费分为固定经费和机动经费两种。固定经费用于聘请研究人员和资助大学的研究部门。机动经费来自四个单位:全国教育委员会、全国大学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理事会与瑞典三百年基金银行。目前,全国教育委员会提供机动经费的90%。总的教育研究与开发的经费仅占全国教育委员会总预算的0.24%,委员会的研究人员普遍要求将总预算的1%(有的认为2%)用于研究与开发,显然差距还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