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国家教委作出治理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的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289页(729字)

继1983年12月31日教育部颁发《关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十项规定(试行)》以后,在1988年5月11日,国家教委再次发出《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治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规定》指出,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当前许多小学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引导小学教育工作者端正教育思想,坚持全面育人,在提高教育质量上下工夫。为此必须采取措施,纠正违背教育规律的做法,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而又健康地成长。《规定》提出:①学校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教学时数。②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或提高教学要求。③要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量布置课外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更不得以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④要控制考试,除毕业考试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得组织统一考试。已普及初中的地方,不再进行小学升初中的考试。不得给学校或教师下达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指标,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校、班级、教师排名次并以此作为评定他们工作好坏、进行奖惩的惟一依据。⑤除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定出版的练习册外,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和使用其他各种名目的复习资料、练习册、习题集等。⑥课表内的自习应由学生自己支配,教师不得用于授课或集体补课。⑦要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文娱、科技、劳动和各种集体活动的时间。⑧要保证学生课间、课后、节假日和寒暑假的休息时间。⑨要控制各种竞赛的次数。⑩要热情帮助后进学生,不得歧视、厌弃、排斥或强迫他们退学、转学、提前结业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