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五年规划》颁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438页(688字)
芬兰教育部于1995年制定了从1995~2000年的《教育发展五年规划》,提出了重点发展的11个项目:①保护个体的个性发展和受教育的权利,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优化学校的人文环境,重点发展各层次的少数民族学校、瑞典语学校和残疾人学校,进一步提高综合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发展综合教育和职业教育。②大力发展终身教育,既重视教育在职业更新和生产结构更新中的巨大作用,又重视教育在人的发展中作为丰富人类生活的不可替代的内在精神价值。③强化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在职培训。④树立全球性教育观念,加强国际间学术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加强与波罗的海国家、俄罗斯及亚洲的教育合作。加强伦理教育,提倡宽容、互存与多元文化,反对种族主义。⑤在综合学校和成人教育中实施外语教育多样化,除英语外,为学生充分提供学习其他外国语种的机会,特别是加强德语、法语和俄语的教学。⑥加强每个公民的信息意识,提高他们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⑦加强生态环境教育,要把生存发展作为教育的重要原则之一,重点发展生态和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⑧加强中学的数学和科学知识教学。大学应注重提高师生的科研能力。⑨加强文化艺术教育。⑩发展博士层次的教育,培养高精尖人才和年轻的学术带头人。⑾加强各级学校的评估检查工作。此项工作由芬兰学术协会、高等教育评估协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具体负责。
《教育发展五年规划》是教育对芬兰社会与经济国际化的积极反应。教育必须以信息化、全球化和优质化为取向,才能适应国际间日益加剧的经济竞争和生存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