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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立教育之争在新形势下继续进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439页(967字)

在法国,公、私立教育之争由来已久,至少可以追溯到18世纪,包括战后在内的20世纪以来的诸多法规和措施都未能很好解决这一问题。1981年,社会党在大选中获胜,被公立教育的拥护者视为从私立教育手中夺回既得利益、构建左派联盟在竞选纲领中提到的“统一公立大教育”的良机。持同样观点的阿兰·萨瓦里(Alain Savary,1918~1988)出任教育部长,助长了这一思潮的发展,使它逐步变为行动。1984年5月18日,政府通过了萨瓦里经多次协商提出的法律草案。草案试图使公、私立教育进一步接近,只允许与国家订有联合合同的私立学校存在,私立学校必须制定一份学校计划,遵守公立学校的义务。拥有90%私立学校的天主教似乎已经准备接受这一草案,但国民议会的第一次审议大大加强了原草案维护公立教育、限制私立教育的立场,反而使反对派的态度趋于坚定。在天主教教育常设委员会的号召下,3月4日在凡尔赛举行了有50万~80万人参加的示威游行。6月24日又在巴黎举行了规模更大的抗议活动,参加者有百万之众,反对派所有要人均在其中。在这种形势下,密特朗总统决定撤消该法律草案,重申了修改宪法第11条的意向,以就此进行全民公决。提出草案的教育部长萨瓦里和在议会辩论中接受修正意见的总理皮埃尔·莫鲁瓦(Pierre Mauroy)因此辞职。1992年6月13日,教育部长和天主教教育秘书长签署了一份协议议定书,国家明确承认私立教育在教育系统中的作用,保证拨出6年间所欠18亿法郎的经费,按公立学校标准减少私立学校校长的工作量,负担私立学校教师的部分退休金,制定私立学校教师招聘和培养的新措施。1993年,在总统竞选活动中,法兰西民主联盟和保卫共和联盟组成的右派把撤消1850年3月15日《法卢法》中的一个条款列入计划。该条款规定,地方政府对私立学校的资助不得超过学校总支出的10%。右派在议会取得多数后,决定以立法的形式落实此项计划。此举遭到了“教育世俗性保卫者”的反对。在宪法委员会决定撤消《法卢法》上述规定之后,又发生了大规模的抗议游行。人们认为,此次游行没有明确的目标,但它再一次证明了法国社会中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尖锐矛盾,应被视为对1984年右派游行的一次报复,同时提醒人们不要轻易触及这个过于敏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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