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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德国梅齐埃尔新政府关于教师训练的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456页(825字)

在德国统一前夕梅齐埃尔新政府领导时期就已决定在师范教育领域进行改革。主要改革有以下三个方面。

以二阶段教师训练取代一阶段训练。一阶段训练和二阶段训练是原来东西两个德国在教师训练中的一个重大区别。联邦德国教师训练通常划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训练阶段,也称修业阶段。这一阶段的训练主要在高校实现。修业结束,通过了第一次国家考试,接着便进入第二训练阶段,这一阶段称见习阶段或学校实践入门阶段。这阶段训练主要在特设的见习期训练学院及挂钩的训练学校里实现。见习期结束,通过了第二次国家考试便成为正式教师。在民主德国,以前的教师训练不设第二训练阶段,实习或见习都结合在一个训练过程中进行。1990年9月18日,梅齐埃尔新政府取消了前民主德国实行的一阶段教师训练,按联邦德国模式实行二阶段训练。两德统一后,在五个新州的教育法里,对二阶段训练作了原则上的肯定。

关于新的教师类型及其训练要求的规定。为适应学制的改革,教师类型的规定也需要作相应的改革。因此,1990年10月5日文化教育部长会议原则上承认在原民主德国高等学校通过两门学科或三门学科硕士教师考试,与主体中学和实科中学或中等教育第一阶段教师的第一次国家考试原则上具有同等价值。通过了上述硕士教师考试者再受一定的补充训练,可承认其与经过了第一次国家考试的完全中学教师或中等教育第二阶段教师相当。目前,中等师范学校的基础学校教师训练已经取消,并把基础学校教师训练结合到高等学校和多科性大学。

教师训练机构的变化。原有的教师训练机构,除了中等师范学校已经取消,把各类教师训练统一在高等教育水平上外,原有的高等师范学校将与联邦德国的高等师范学校一样,逐渐以不同的形式实现与大学结合或合作,以提高专业学科的训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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