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中等教育改革实施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462页(529字)
卢森堡中等教育改革是根据1989年6月颁布的《高中教育改革法》实行的。卢森堡中等教育招收初等教育六年级考试合格的学生。分中等普通教育和中等技术教育两类。中等普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预备阶段,学制7年,分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初级阶段学制3年,其中第一年为观察年,第二年开始按古典教育和现代教育两类分开学习。高级阶段学制4年,按语言(A)、数学(B)、自然科学(C)、经济科学(D)、美术(E)、音乐(F)六类学科组织教学。经1990年改革,中等教育学生入学后分文、理科组织教学,文科组内设A1、A2、E、F四类学科;理科设B、C、D三类学科。中等教育修业期满且学业合格者可获得中等教育结业证书,持有者可免试入本国以及比利时、法国、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国的大学学习。中等技术教育学制8年,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初级阶段和中级阶段学制3年;中级阶段又含全日技术制和学徒职业制两类;高级阶段是深入学习和接受高等技术教育的预备阶段,学制2年,一般设行政、普通技术教育、技术员培训三类课程。对选学前两类课程的学业合格者授予中等技术教育结业证书,证书持有者可免试继续接受高等技术教育。对选学第三类课程者授予技术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