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科技高教部”改名为“科学高教部”
书籍:世界教育大事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江苏教育出版社《世界教育大事典》第1463页(500字)
1985年1月,波兰“科技高教部”改名为“科学高教部”,同时建立了科学进步委员会。波兰全国高等学校归口科学高教部领导。波兰现有高校90多所(不包括军事院校、高级党校等),科学高教部直属院校有54所,占全部高校的59.4%,其中有综合大学10所、高师10所、工业院校18所、农业院校9所、经济院校5所,另外还有1所神学大学、1所天主教大学。科学高教部对全国高等学校的管理主要是依据1982年经波兰国会通过、1985年又重新修改的《波兰高等教育法》。
改名后的科学高教部在波兰发展科学高教事业的宏观管理上有相当大的权力:①起协调作用。科学高教部负有与其他部委协调的责任。由一位副部长与有关部委的副部长组成的工作委员会经常研究高校的问题。②有权建议新建学校。其他部委每成立一所新的高校,须经该部委的部长向科学高教部部长提出建议,而后由科学高教部部长向国会提出,经国会批准方能建立。本部要建新校也需由部长报请国会批准。③有权统一安排教育经费和基本建设的投资,包括其他部委分管的学校资金也由科学高教部统一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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