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7页(258字)

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进行检察和审判的活动。经济司法包括经济检察制度和经济审判制度,主要规定经济检察和经济审判的原则、机构设置、受理案件的范围、案件管辖范围和诉讼程序等内容。加强经济司法,一方面可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法律监督,另一方面,可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加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内部改革和建设,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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