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出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23页(460字)

又称外国人离境。外国人越过国境离开本国。国家对于境内的外国人,只要他不违反离境规定,或者已经办理了离境手续,就没有权利限制其出境。外国人出境的条件,一般由国内法加以规定。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外国人出境,必须没有未了结的司法案件或债务,交清他应交纳的捐税、办理了出境手续。否则,居留国有权拒绝其出境。对于合法出境的外国人,应允许按照居留国法律的规定,带走其合法财产。尽管一国不得禁止外国人合法离境,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限制外国人离境或将其驱逐出境。我国法律规定:(1)外国人出境,凭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不准出境:①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②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③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尚未处理,经有关主管机关认定需要追究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人,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其出境,并依法处理:①持无效出境证明的;②持用他人出境证明的;③持用伪造或涂改的出境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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